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中心概况 > 正文

植物学实验教学中心环境与安全


2009年12月16日 00:00  点击:[]

植物学实验教学中心环境与安全

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等管理条例,并将安全管理与学校的综合治理相挂钩,签署责任状,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实验内容和实验项目的不同特点,将实验室划分不同功能实验室,每个实验室均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使用,制订有严格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每个实验室均配备1-2个符合本室条件要求的消防器材,并放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位置。责任人定期对实验教学中心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做成展板,悬挂于各室,严格执行。中心根据规定每年及时更新消防设施,保证消防、水源通道的畅通,及时发现和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点击放大 扫码分享
中心概况

版权所有©内蒙古农业大学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植物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内蒙古农业大学新校区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