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大学生科技素质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立项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理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具体立项范围为:
1、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2、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3、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及创新性研究项目;
4、其它有研究和实践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立项,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项目指导教师应该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项目小组需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申报。
二、立项程序:
(一)立项申报:
1、201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为申报阶段,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
2、学院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并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发送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文档至jiaoxueguanli@sogou.com;
3、对跨学院的项目,须经有关学院会签,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
(二)立项评审:
1、2010年9月11日至21日为评审阶段,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创新基金委员会批准,2010年 9月30日前由学校公布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
2、项目实施时间从学校正式公布之日算起,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
3、对于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由学校拨付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三)项目结题:
1、项目完成后,申请者须向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由学校组织验收;
2、项目成果需标明“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 资助项目。
三、项目奖励
1、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评审、鉴定,项目研究成果验收合格后,可按《内蒙古农业大学学分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计相应创新学分。
2、学校组织对项目的评优活动。对项目成果突出者,学校将予以奖励:按照校级优秀,自治区级入选、获奖,国家级入选、获奖的等级,以项目经费的10-15%的比例作为奖励基金一次性发放。
附件
1、《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2、《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