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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学实验教学中心运行机制


2009年12月16日 00:00  点击:[]

植物学实验教学中心运行机制

中心各实验室对全校各相关专业的教学和各相关科研项目的实验全方位开放,运行状况良好。

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建设规划和仪器设备的管理,管理和组织实验教学过程。各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实验室各项制度健全。

学院对实验教学及管理人员分别出台了完善的考核办法,要求中心所有教师严格按学校及学院有关实验教学的规范开展实验教学,确保实验教学的质量稳步提高。

学校制定的“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用品管理办法”、“内蒙古农业大学加强实验人员专业素质培养的实施”、“内蒙古农业大学改进实验教学的意见”及“实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文件,中心制定的“植物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植物生理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管理文件和规定,构成了质量保证体系。

中心由学校、学院两级提供正常运转、维修、耗材及设备更新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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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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